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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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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眼眶发热,走回头蹲下身准备去摸小白的脑袋,却被向怀远用力拉绳,将小白拉在自己身后,让宋明珠的手落了个空。

宋明珠无奈地起身,对上向怀远:“小白怎么会在你这里?”

“什么小白?这是我养的狗,名叫黑土。”

宋明珠:“……”

向怀远又道:“我在宠物店领养的,发现的时候饿得像只耗子,好不容易才养这么肥。”顿了顿,继续,“狗跟人不一样,你抛弃了它,它可能还会傻不愣登的记着你,但你是个人,要有点廉耻心,别过了几年,再回来在它面前装好人。”

宋明珠对他的毒舌见惯不怪,撇了撇嘴,看着在他身后挣扎的小白:“我知道的,谢谢你!”罢了,又道,“要是你不想养它了,告诉我一声,我把它接走。”

向怀远道:“你想都别想。你以为我跟你一样始乱终弃么,我既然把它领养回来,就会养它一辈子。”

宋明珠被他说得有点无地自容,依依不舍看了眼小白,终于还是转身出门。

向怀远站在门口,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夜色里,身后忠诚的黑土,还在蠢蠢欲动,被他弯身在脑袋上拍了一下,没好气道:“蠢狗,你妈早把你抛弃了,这都过了几年你还惦记着人家,有点志气好吗?”

☆、 出国

宋明珠回到住处已经过了十二点,走到电梯里,恰好遇见也不知干什么去而晚归的苗苗。

对方看到她从外面回来,吓了一跳:“这么晚了你干嘛去了?”

宋明珠道:“夜跑。你呢?”

苗苗从身后拎出一大包零食,嘿嘿道:“发觉存粮没了心慌到睡不着,就起来去补点货。”

宋明珠无语。

苗苗眼尖看到她袖口上有一道划破的痕迹,指了指:“怎么回事?不会是夜跑遇到流氓了吧?”

宋明珠还真没注意到自己的袖子什么时候被刮破,想了想大概是翻墙的时候,被那铁栅栏给刮到的。她摊摊手随口道:“你别咒我好吗?应该是被花坛里什么花枝给刮到了。”

苗苗嘻嘻大笑:“原来你是去做采花大盗了。”

宋明珠:“去你的!”

电梯到达,两人都打着呵欠回了自己的房间。

宋明珠将坏了的衣服换下来,有点心疼的摸了摸,今晚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没把那两枚戒指给拿回来,还赔了件衣服,虽然是路边摊二十几块钱的衬衣。

这一天身心俱疲,但是躺在床上怎么都睡不着。也许是回到了久别的故里,也许是再次见到了向怀远,而且还是在她曾经生活了十几年的房子里。

除此之外,她肚子还隐隐有些难受,大概是吞了那张埋了三年的小卡片的缘故。

那张卡片写了什么,她记得还很清楚。无非是当年脑子进水时,伤春悲秋抒发的对向怀远的爱慕之情。

而沈青青以前为什么说向怀远变态,她也记得很清楚。

她犹记得沈青青那次生日之后,宋明珠一连多日没见过向怀远,说是在闭关赶广告案。

一个星期后,某手机品牌新品广告发布。

那则电视广告因为精妙的创意,轰动一时,手机成为年度最畅销款,而这则广告在后来也被评为年度经典广告之首。

没错,这则广告就是出自于向怀远之手。而这个完美广告的诞生还有一段小插曲,手机广告其实一开始并不是这则,也不是向怀远负责,可就在原本的广告准备投放的前几天,厂商那边意外发现这广告跟国外一则经典广告雷同,他们立刻跟美欣协商要求马上更换,向怀远临危受命,从创意到制作只用五天时间就打造了这则完美的新广告。

他因此五天五夜没有睡觉。这件事宋明珠还是从沈青青哪里知道的。

沈青青有个一表三千里的表哥恰好也在美欣工作,聚会时跟她说起美欣的轶事,立刻将这件刚刚发生的事说给她听。

这位表哥当时是这样说的:“五天五夜啊!这是人么是人么!!!一个可以五天五夜不睡觉的人,他妈的什么干不出来,太可怕了!就是个变态!”

沈青青将表哥原话开玩笑一般转述给宋明珠,末了还加了一句:“别说五天五夜,就是一夜没睡,我也得要好几天才补回来,听我表哥说向怀远做完案子连假都没休一天,马上就去出差了,果然想出人头地的凤凰男,可怕得变态!”

宋明珠当然只是当个笑话听听而已,对她的这些话不以为然。她自己是个懒惰不爱努力的女孩,但不代表会对努力的人嗤之以鼻,相反她对向怀远这种拼命三郎的劲儿,打心底佩服,甚至都有些崇拜。

就好比他老爸老妈,当年也是白手起家,没日没夜地忙碌,将她丢给爷爷奶奶,最后给她换来了优渥的生活。

也就是在向怀远忙得见不到人影儿的这两周,宋父宋母说她太年轻,挂着个执行董事的名头不干活总还是影响不好,让她先学点东西再回公司上班。

有着向怀远这种奋斗青年作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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