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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节(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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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成为宗教领袖,大概三百年前,启承帝在位时,有嫡子两人,长子旭王,次子铭王,启承帝属意次子继承帝位,又怕长子不满,以致兄弟阋墙,遂命二人在佛前立下血誓,永不相负,若有一人挑起事端,则其子孙后代不贤不孝,江山终究会属另一人的子孙。

启承帝驾崩不过两年,旭王果然起兵逼宫,逼弟弟交出玉玺,让出皇位,并暗杀了弟弟,铭王临死时泣血嘶吼:“佛前血誓,当为汝设,佛祖在上,终当应验。”

旭王登基后,称载沣帝,因为铭王死前的话始终觉得心内不安,于是他在全国范围内打压佛教,大兴道教,并派人暗杀铭王的子孙。铭王有一子名霄,因身体不好,自幼被送进寺庙带发修行,铭王死前,派出自己的心腹将自己的血书送至寺庙,叮嘱傅霄隐藏行迹,伺机报仇。

十年后,傅霄联合七位王爷举兵七十万造反,终于夺回帝位,史称“载沣之变”。

傅霄登基后,称印宏帝,这印宏就是傅霄在庙中的法号。

佛前血誓也因此成为大金朝最为郑重庄严不可亵渎的誓言。

也有那两情缱绻的夫妻,或彼此情谊深厚的结义之人愿意在佛前立下血誓,彼此绝不相负,可十分稀罕,等闲人是绝不会拥着这种方式立下这样不可挽回的誓言的。

这会,杜石头居然一个人去报恩寺立下血誓,所有人都被惊呆了。

贞娘浑身战栗,半晌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知道杜石头对自己情谊深厚,可从不敢想他会在佛前立下血誓,对自己绝不相负,一个男人愿意用性命保证对自己的誓言和感情,这是她前生今世想都不曾想过的事情,一时间,她不知道该做什么样的反应,整个人只能痴痴的看着跪在地上郑重其事的男子。

温绍卿觉得整个人如被雷击一般,浑身无力,一只手指着杜石头半晌都说不出话来,只有杜氏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抱着杜石头哭道:“你这孩子啊,怎么去立什么血誓啊?你,你叫娘心里怎么过意的去啊”

许怀安的眼眶也湿润了起来,其实当贞娘决定留下的时候,他对这件事就有所察觉,只是不敢对妻子言明,只好偷偷去问女儿,贞娘淡淡的笑道:“爹,你不用担心女儿,女儿名下有碧溪园,有三家铺子,将来生下这孩子,我公公的资产也都是他的,女儿就是不再嫁人,这辈子吃喝是不用发愁的,至于相公,爹,想必你也看得出,侯爷很喜欢他,将来对他的前程定是极力帮扶的,我留下,相公不用为难,侯爷不用为难,他对我有一份愧疚之情,对你和纯哥儿就会怀一份感激,你们的仕途就有了一个依靠,有什么不好呢?”

他十分心酸,女儿不过成亲半年,正当十六岁韶华,居然连后半生的日子都考虑好了,自己和儿子的前程都要算计到,可身为一个父亲,他的前程居然要靠女儿一声的孤独寂寞来成全,他觉得愧疚难过又无可奈何。

侯府的权势,岂是他一个小小的七品官可以撼动的?

温绍卿半晌才回过神来,哆嗦着嘴唇问:“你,你好好的干什么要去立血誓?”

原来这女子看似温良贤淑,却以退为进,这等心计,这等手段,果然了得啊!

杜石头认真的看着父亲,道:“我知道,所有人都以为我认了您,从此就一步登天,成了侯府的大公子了,这些日子,我听见好多人在议论这件事,不外乎都在说,我将来定然要抛弃贞儿,另娶了高门大户人家的女子为妻,我知道贞儿不肯跟我去京城,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她宁愿留在江南,自己一个人守着孩子过日子,哪怕将来我真的弃了她,她也不愿意让我为难。可是父亲,我们是自小一起长大的,一起同甘共苦,我小时候病了,是我姑姑几天几夜不吃不睡的看护我,家里只有一个鸡蛋,她也做了蛋羹给我吃,贞儿眼巴巴的在一旁看着,我姑丈咳嗽的不行,她也咬牙把家里唯一的一件皮袄给我穿了。我们去北面被鞑靼人抓了,我被打的奄奄一息,眼看着就不行了,我爹饿了几天也不愿意把我扔下,把我捆在身上背着我走了一百多里山路,去给我找活路。我们家里穷,是贞儿想出各种花招来赚钱,为了打出一个让人满意的妆盒,她给人家小姐梳头净面,当个小丫鬟似的伺候着,就为了哄着人家说出自己喜欢的样式来。我姑丈当上了县令,我却还是个白丁,我舔着脸去求娶,贞儿二话没说答应嫁给我,全县城的人都说她这是下嫁了,可她什么话都没说,为的不就是我们这么多年的情分吗?”他面露苦涩,却十分诚恳:“父亲,我今日拍拍屁股就这么跟你走了,将贞儿留在这里,即便我岳父岳母和爹不说什么,可外面所有人都会骂我是个忘恩负义、背信弃义的混蛋,我就不相信,您会觉得您有这样一个儿子是件光彩的事?”

温绍卿被杜石头这一番话说的半晌无言,儿子重情重义,杜家和许家对儿子也确实恩重如山,他虽有些不甘心,却也不得不承认,儿子说的在理,自己若强逼着儿子辜负了这份恩情,估计不仅外人会骂自己凉薄,御史们也会攻击自己私德有失,自己多年来攒下的这点好名声也会付之东流。

“罢了”他长叹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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