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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0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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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多难受,哪怕她的腿会因此而再也不能走路,她也无所畏惧。

她不准任何人伤害康熙,更不准让任何人企图染指她的孩子。

刚做过取弹手术的腿,经不起她这样突然的站立,伤口再次崩裂,鲜血像是炸开的血袋,沿着双腿蜿蜒落下

她终是站了起来,面对还在地上痛的打滚的楚冉,她真想狠狠踩死他,但这时候不能意气用事,发疯只会让他有机可趁,她再不留恋,夺门而出,那门还是他进来时打开的。

可惜,上头的锁需要钥匙才能关闭,钥匙自然在他身上,要找,太费时间了

外头有个篝火,是他用来取暖的,摆着一把钳子,那是他用来修理枪用的,尖端已烧的发红,她飞快的拿起,毫不

,她飞快的拿起,毫不留情的用它烫着自己腿上冒血的伤口。

皮焦了,肉也因为高温收缩,她疼得嚎叫了一声,皮肉瞬时冒起一股烟尘,带着熟肉的味道。

血止住了。

她扔下钳子,如果是把火钳就好了,她可以直接插进楚冉的胸口。

可是世界的事就是这么不完美。

她回望,楚冉已经爬了起来,捂住右眼,狰狞的直视着她,像个疯子一样的嘶吼怒骂。

她知道再留下,死的会是她,他恐怕会直接砍断她的腿,她即刻奔出洞外。

腿伤严重,疼痛剧烈,普通人恐怕连站都困难,若不是一股强大的信念和执拗撑着,她也无法做到这一切。

她是康熙的心头肉,掌中宝,他又何尝不是她心里的珍宝。

只要一回想起那次在山洞里,他为她的死瞠目欲裂,脆弱无助,心神俱碎,她就觉得自己也好似死了一回,那样的事情一次就够了,不一次都不该有。

她怎能再让他伤一次,她不许,一千个一万个不许。

的疼痛,怎及得上心痛,她一声不吭,咬紧牙关,奋力狂奔,还有一颗铅弹没有被取出,在她的右腿的膝盖骨上,她没法弯曲这条腿,只能把所有的重心放在左腿上。

逃,是她现在唯一能做的。

这里是哪里,她不清楚,只知道黑暗中,什么也看不到,只有刺骨的寒风,像无数的刀刃,割弄着她的皮肤。

星空璀璨,她却无法欣赏它的美丽,只有不断的往前狂奔。

好疼!

真的好疼!

腿像是断了一样,每跑一步,骨头都像是碎了一节似的。

“拜托你,撑住,再让我跑远一点……”

她拼命求着自己的双腿,也是在激励自己。

康熙……

她苦笑,若是她真残废了,他一定会很内疚吧。

不过没关系,至少她会陪他一辈子,在往后的岁月里,她会告诉他,没了腿,总比没了命,要好千百倍。

她的视力极好,父亲也曾训练过她在黑暗中的辨识度,尽管她发着高烧,视线有些薄弱,但人的意志力可以战胜很多东西,病痛就是其中一项,对生的渴求,总会激发出人的潜在能力。

曾经有个人攀登悬崖时,一只手突然被松动的800磅岩石卡住,以至于整个人都卡在了崖缝里,攀登悬崖前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他也没有手机,他只剩少量的水(约150毫升),假设他会死,他会在五天内慢慢死去,他慢慢地喝着剩余的水,试图取出他的胳膊,可无论怎样都没法拔出来。

最后他断了水,他在砂岩峡谷墙上刻了他的姓名,出生日期和死亡推定日期,他最后录了告别家人的像,他没想过他能活过第五天的夜晚,可求生的意念战胜了一切,他发现自己还活着,他想到了自己死去后,家人会有多伤心,有了一种顿悟,他用大石作支点,用一把瑞士军刀,一寸寸将自己卡在崖缝里的手砍断,然后单手爬了出20米高的悬崖,奔跑3个小时,找到了能救他的人。

这或许是个奇迹,但又何尝不是信念产生出来的潜能。

这个人便是美国登山家艾伦洛斯顿。

他不止活了下来,还依旧在日后的岁月里继续登山,而这段奇迹也被改变成了电影《127小时》。

她看过这部电影不下二十回,每一次都是不同的人生感悟,因此她知道,死亡和疼痛是最不需要惧怕的东西。

可她更明白,这样漫无目的的跑下去,她的体力不够,腿也不允许,但至少她让楚冉再无机会用她的手指或是耳朵求要挟康熙。

哪怕天不佑她,她会因为气力殆尽而死,那也好过活着的时候被楚冉利用。

死了,他就算有办法找到她,切下她的手指去要挟康熙,也没用了。

活着切下的肢体和死后切下的肢体,切割面的皮肉翻卷完全能不同,法医一眼就能看出来。

所以,逃不是无谋之勇,她是深思熟虑过的。

当然,这也是有前提的,她检查过,自己身上没有追踪器,这大概是因为楚冉一开始就没打算让她有‘逃’的机会,她的腿总会被他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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