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1 / 3)
“哪个大哥哥?”
“就是,就是那个在后门等了你好多天,特别好看的哥哥”
萧瑜脸上的笑淡了下来,垂眸不语。
金环赶紧把萧珏拉到一边,哄道:“小少爷,乖啊,咱们来这边看着,不说话,别耽误了小姐上轿的吉时。”
说话间吉时已到,迎亲的队伍到了府外。
萧瑜没穿嫁衣,故而盖头省了,也不用喜娘搀扶,独自被一群丫鬟簇拥着来到门外。
她这一身骑马装,是找京城瑞蚨祥最好的师傅,最好的绣娘赶制的。白色蕾丝衬衫,红丝绒马甲绣着金线,雪白的鹿皮高筒短跟皮靴,衬得人腿长腰细,外罩了一件大红的短绒披风,领口围了一圈柔软的白貂毛。肤白的人穿红色最是娇艳,饶是萧瑜也被衬出了三分新娘子的明媚动人。
为了与她相配,霍锦宁今日也没有西装革履,而是一套款式形同的骑马装,白衬衣,黑马甲,黑色漆皮高筒靴。头发上了油,一水儿梳到了脑后,罕见的英气。
他双手背在后面,长身玉立,笑望着萧瑜从门内一步步走出来,直到走到他面前。
他向她伸出手,笑了笑:“走吧。”
萧瑜站在萧府大门门口,静默看向她。
她身后是庭院深深,勾心斗角,一片污浊泥泞,暗夜漫长仿佛看不到尽头。
他身后是锣鼓喧天,十里红妆,一片太平盛世,锦绣光明好似触手可及。
于是她伸手,放在他的掌心,跨过千山万水,迈出了这一步——
那一天北京里热闹非凡,大街小巷轰动了半个四九城。
骑兵营高头骏马开路,数十辆名牌豪车压阵,八抬大轿气派十足,十里红妆铺满了半条街,接亲的队伍浩浩荡荡的穿过长安街,跨过了半个北京城。
沿途花瓣喜糖洒得遮天蔽日,男女老少前赴后继的围观,津津乐道的议论,都说这场联姻,是盛世良缘,以萧家门庭,以霍家财力,往前十年,往后十年都不会再有。
萧瑜坐在轿子里,掀开了窗帘一角向外看去,只见密密麻麻的人群,慢慢无际的队伍,而他们贺的却是一场有名无实的婚姻。
就如同这眼下这粉饰太平,暗流涌动的京城。
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盛极必衰,否极泰来。
那一日究竟有多远?
愿这天下,终有一天,如你如我所愿。
白日喧嚣热闹的街道,入夜之后是一片凄凄惨惨的冷清。
秋风打着旋吹起街角的落叶,混着灰渣子,一不小心就眯了眼。
空寂无人的街上,摆了一天热面摊儿的老伯刚要收摊,就听一个人问道:“老伯,可还有面?”
老伯回头,却见是一个年轻后生,身影单薄,灰色长衫,挎着个布包袱,勉强冲他笑了一下。
老伯愣了愣:“有,有的,就是不多了。”
“没关系,我来一碗。”
老伯应下,回身去拿笊篱,心里还有些犯嘀咕,这后生长得可真俊啊,俏得像从年画上走出来的金童玉女。诶呀,可别是那话本子里说的狐仙黄仙,但光听说狐狸精变成女的,没听说过变成男的啊
老伯把今天最后一把面条下锅里煮熟,盛到碗里,索性把剩下的多半碗香菇肉卤子全倒给了他。
面端上来后,梁瑾垂头看着热汤散发着的丝丝白气,久久没有动。
半晌,他拿起筷子慢慢吃了一口,笑了笑:
“还是这个味道。”
老伯正在擦锅台,闻言乐呵出来:“那是,老头子我在这儿卖了半辈子面条,打光绪爷那时候起,一直都是这个味儿,老客谁提谁不夸上一句好。”
梁瑾抬头看了看街对面那家早早关了门的摩登电影院,轻声道:“那里原来是家戏楼呢。”
“对啊,早年间那可是京城第一大戏楼,和泰平,可惜后来一场大火全烧了,这几年改成了电影院。诶,这都是十几年前的事儿了,你怎么知道?”
老伯想起刚才的自己的猜测,心里有些发毛。
梁瑾垂眸,淡淡笑了一下。
是啊,这都是十二年前的事儿了,一转眼十二年过去,就他一个人痴痴的记得。
十二年前的梁瑾,不过是个又瘦又小的穷孩子。
爹娘都死了,他被送到戏班子里,自己也大病一场,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人却有些烧傻了,以前的事儿忘得七七八八,连名字都忘了。师父说他姓梁,于是所有人都叫他梁子。
戏班子里有十几二十个和他一般大的男孩子,他们每天起早练声,压腿,下腰,没日没夜的苦练基本功。
练声,要天寒地冻的早晨,光着膀子冲着河水吊嗓子;压腿,要直接将两腿劈开绑在柱子上,疼得把嘴唇都咬烂;累也不能说累,苦也不能喊苦,动作慢了一拍,唱词错了一句,就要一顿好打,柳条抽小腿,又细又长,钻心的疼,不抽断不算完。
当年他进戏班子签的书契上,白纸黑字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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