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6章重视最后的荣光(2 / 2)
制。强化目标管理,确定培育企业五年发展目标、具体举措,以及分年度目标计划和工作任务,并按年度进行评价和政策兑现。
实施动态培育,建立企业准入和退出办法,每年一次调整培育企业库和重点培育企业清单。加强协同支持,落实市县联动、部门协同、聚焦支持的政策举措。
二、建立专项产业基金机制。设立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基金,总规模为500亿元,分期实施,重点支持培育企业开展重大并购重组、股份制改造、重大项目建设,以及“大优新”项目的招引和落地。
建立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基金专家咨询和科学决策机制,健全基金运行管理和持续扩大机制,实行合理的风控和容错机制。
三、建立专班服务机制。组建市、区县(市)服务专班,主动做好指导和服务,提出意见建议。
专人优先或预约上门办理培育企业的各类项目审批(备案)、登记等事务。强化困难问题的全过程管理,及时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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