怂怂[快穿] 第211节(2 / 3)
他选中了一员名将的儿子,命他带兵前往。那小子年岁小,只在沙盘上耀武扬威过,压根儿没亲眼见识过战场,派他去,根本就是纸上谈兵;偏偏老皇帝对如今已有实功的这些武将都放不下心来,真派了这么个毛小子上去。
结果也是显而易见,毛小子头一次见识到血淋淋能杀人的沙场,吓破了胆。胡人又凶蛮,头颅都串起来挂在马上,头发被血拧成一团,他光是看着,便不敢再上前,何谈带兵杀敌。
主帅心生怯意,剩余军士自然士气大衰。大军不说旗开得胜,反倒屡战屡败,接连丢了几座城池。
眼看着保不住了,老皇帝终于又想起来顾黎了。他其实并不想用这一员将,早在顾黎初出茅庐之时便有道士说,顾黎对的,乃是天上一颗破军星。压不住的。
谁知这一颗破军星,会不会存了夺取中宫的念头?
偏偏如今局势,他不得不用,只得忍气吞声又将顾黎官复原职。原先被办的案子匆匆搁置,老皇帝好声好气,劝顾黎又上了战场。
顾黎倒是答应了,只道:“为了百姓。”
他不能真教胡人铁骑踏破城池。
老皇帝欣喜:“对对对,为了百姓!”
顾黎又道:“既是这样,微臣随身亲兵,请陛下同意一同前往。”
老皇帝仰面想了想,明白过来味儿。说的是之前民间都在传的那个暗卫。
他原想把人握在手里,也当是留个人质。可如今顾黎这么提了,他竟不好反驳,生怕对方当真扔下了这战争不管,因此思索再三,终究是同意,“只是不能给个实职,恐寒了将士们的心。不如,就做个百人长如何?”
顾黎说不用,“只让他跟着我。”
老皇帝答应了,又急匆匆命他去领兵及粮草。顾黎从宫中出来时,恰巧撞见左相之子进宫面圣,瞧见他,倒微微一怔,旋即面上挂起温文尔雅的笑。
“顾将军?这么巧?”
顾黎淡淡嗯了一声,抬脚便走。他素来看不起这样用裙带关系做官的人,况且左相之子自视甚高,朝中勾帮拉派,很有些打压其他人的势头。
左相之子倒也没生气,仍然进宫去。也不知究竟密探了些什么,竟然在宫中与老皇帝整整待了一夜。
不久后,大军开拨。杜云停随军而行,骑在顾黎后头的马上。
他身份特殊,顾黎从不掩饰对他的照顾,安营扎寨之时,杜云停便坦荡荡住将军的中军大帐。随行的武官都是昔日与顾黎并肩而战过的,对这一位战神将军又是敬又是畏,自然不会说些什么,哪怕偶尔来报事,瞧见那小暗卫被将军抱在膝上,也是面不改色。
只偷偷在出来时说上两句。
“当真是宠……”
“瞧着像是来真的。”
“当日那么多,也从没见碰过一个。”
后头说归说,谁也不敢当着将军面提。大军几乎不停歇,接连走了三十多日,方才到达边境,先解了那毛小子的围。
毛小子被困在那城里已有半月,弹尽粮绝,只等救援。大军打退敌军入城,先是严明军纪,后头才在此暂时落脚,顾黎与几个武官商议了许久的军事。
杜云停对此听不太懂,只是将军每日回来的都晚,且贴身的金丝软甲从来不脱,剑也放在身边,握在手里,随时准备着起身厮杀。
这状态多少影响了杜云停,他这具身体本身武艺高强,足以自保,这些日子愈发勤奋地练起功来。
他不是心性残酷之人,但对于原主,杀人却是本能。况且,亲眼见过边境惨状,城中尽皆焚毁,百姓如同牛羊,看过之后,杜云停对胡人只剩下无法消磨的仇恨。他第一次上战场杀人时,尚且双手有些发颤;可瞧见那人马上耀武扬威挂着一个幼童的头时,他手便握紧了剑。
杀了第一个后,第二个、第三个,都变得极为容易。杜云停只做了一次相关的噩梦,在那之后,再没做过。
将军到底是将军,不过两月的功夫,已然将丢失的八城悉数收回。胡人虽不曾望风而逃,可也着实被挫了锐气,整日里只分拨开几队,围绕着城池打转。
与中原人相比,胡人在体型上的确占优势。他们往往更加高大挺拔,力气也大,马骑得极好。且那些军马,都是正儿八经的草原种,一匹比一匹勇猛。
不像他们的马,大多是配出来的种,虽然说是快,可到底没有多少野性。
顾黎那一匹马,是他爱宠,从南疆带来的。身上毛发像蓄着雷电,黑的近乎发紫,唯有四个蹄子雪白雪白。杜云停不是爱马的人,头一次见,也觉得这马凛凛威风。
他瞧着这军马高大的模样,忍不住手痒。欲要去摸。那马倒像是通人性一样,将头回过来,高傲地望着他。负责管马的军校忙道:“宫公子千万别碰,这马脾气暴的很——小心待会儿撩蹄子踹您。”
杜云停也觉得它不好惹,手一顿,慢吞吞往回收。黑马又盯了他一会儿,忽的嘶鸣了一声,竟然把头低下来,主动地在他手掌上蹭了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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