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进酒 第95节(1 / 4)
浪淘雪襟甩着鬃毛,绕着萧驰野吃草。
“我们在矮种马身上吃过亏,”晨阳给澹台虎比画了一下高度,“勾马部的马让离北铁骑措手不及。”
澹台虎不懂,他先后在灯州、禁军里待,但这两支队伍都不是骑兵主力,所以他不知道矮种马有什么强大之处。
“简直快得惊人,”萧驰野眼神微凉,他回忆着多年以前的惊鸿一瞥,“那些马雄悍强壮,虽然体形矮小,但是耐力极强。勾马部一直在跟边郡打仗,外人不懂,认为陆广白名不副实,不配位居天下四将,但是把别人放到那个位置上试试就知道了,他的步兵夜袭消耗的根本不是一个普通的骑兵,而是这世上最快的骑兵。启东以成倍的兵力驻守南边多年,却始终没有削弱勾马部,就是因为追不上,这也是阒都不肯放陆广白出兵的原因。当它们出现在离北的草场时,险些击溃才成形的离北铁骑,老爹增加的重量让离北铁骑成为了换马后的悍蛇部弯刀下的猎物,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老爹选择了继续加重,把离北铁骑变成了能够移动的铁墙。”
草原上的劲风吹拂,萧驰野陷入了某种沉思。
“老虎,六年前边沙骑兵能够一口气打通中博,跟阿木尔换掉了战马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他们如果仍然使用着以前在鸿雁山下的野马,没有辎重,就没有耐力撑那么久。这些马不仅快,还皮糙肉厚,经过戈壁时根本不会缓下速度,配上担任斥候前哨的猎隼,对于中博守备军而言就是场灭顶之灾。”
其实这也是中博兵败案以后,萧驰野辗转反侧的问题。他在离北时,跟着萧既明打过仗,对于悍蛇部现在的构造记忆深刻,甚至不止一次地想过,如果他是老爹,当初面对这样的劲旅,除了加重,还有什么办法?他期待大哥的回答,萧既明对此的选择是削薄了离北铁骑的铠甲,增强了离北铁骑的机动性,但是萧驰野不满足。
他是贪婪的狼,他无法就此放弃离北铁骑的优势。
然而这并不是凭靠想象就能解决的问题,为此萧驰野在进入阒都以前,选择随军南下,亲眼看过了中博的屠宰场,并且见到了陆广白的步兵。
“我追不上他们,太快了。”六年前的陆广白蹲在地上,给萧驰野画着图,“但是边郡很好,万里烽火台能够迅速传递消息,在晚上,我们就是‘囊’,只要卡住了窄口,他们就不能进退自如,被截断的队伍落了下来,再快的速度也只能成为无头苍蝇。”
左千秋也曾经说过:“阿野,‘攻是守之机,守是攻之策’1,天妃阙能够屹立不倒的原因并不是作为将领的我有多么强大,而是上天赐予了天妃阙足够强大的地理优势。但是天妃阙是被迫防守,因为我们的兵马一旦走出去,就无法抵抗住边沙骑兵的攻势,我是畏缩在城门背后的将军。这世上能以‘进攻’两个字跟边沙十二部较量的军队只有离北铁骑,我无数次告诉过你爹,永远不要让离北铁骑成为真正的盾牌,那会让大周彻底失去长矛。如果有一天你成为了将军,记住机与策的安排,战场是瞬息万变的地方,一旦落入对方的快慢节奏里,就失去了一切优势。你要牢牢把握住机会,忍耐是必要的学习,有时候不痛不痒的一击正是疲惫的开端,拳头要砸在要害上。”
但是太难了。
萧驰野还没有想出比父兄更好的办法,他甚至无法做到陆广白那样的游击,但是他忘不掉左千秋的告诫,并且深以为然——离北铁骑不能只做盾,他们历经无数淘洗走到今天,不是为了沉湎于过去的荣耀。在萧驰野眼里,击退边沙骑兵很简单,但是要击退阿木尔太难了。
因为在阿木尔率领下的边沙骑兵正在不断变强,这个男人拥有四部的绝对话语权,他的背后没有任何顾虑,他就像是诞生在大漠的秃鹫,盯死了大周这块肥肉,并且一直在尝试入侵。萧方旭改变了离北铁骑,他就改变了悍蛇部。萧既明改变了离北铁骑,他就接着改变悍蛇部。他对于离北狼群有着异于常人的理解,他们从某种角度看就是知己,他甚至比大部分离北人自己更加了解离北铁骑。
萧驰野的目光被鸿雁山阻挡,就像是他一直在被父兄所阻挡,他还没有跟阿木尔正面过,却已经把对方当作了必须击败的对手。
那是老于世故的秃鹫,萧驰野还是才踏上归途的狼。
猛忽然落了下来,带起的风挥在了近卫们的脸上。它落在萧驰野的肩膀上,尖爪上的血迹磨出粗糙的痕迹,它已经超过了以往大家想象的体形,能够架住它的人只有萧驰野——和它特别温柔以待的沈泽川。
萧驰野收回跑远的思绪,示意晨阳不必拿皮囊,转头看着猛,说:“它已经猎饱了。”
但是猛今日有些反常,它眼神锐利地盯着天空,在萧驰野屈指抚摸时也没有转动目光。
萧驰野跟着望过去。
天地间很安静,从草丛里蹿出的劲风犹如一条长蛇,在它张开血盆大口的同时猛已然再次腾空,冲破劲风,将试图从草中脱困的猎隼紧紧攥住,在对方张翅扑腾间骤然升高,等到它把猎隼送到萧驰野眼前时,这落单的猎隼已经成了被撕烂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