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4 / 7)
,大喊道:“我叫上官木!今年十四岁!性别女,三好学生!在七中读书!现在高一!每天放学后兼职赚钱!然后攒钱交第二年的学费!今天被人举报了,没有工作了!然后被人拐到这里,一百块掉进了里面的房间,我一天用十块,一百块可以用十天!各位帅气的叔叔!求求你们,不要打我!我明天还要上学呢!”
声如洪钟,撕心裂肺。
拿着电击棍的保镖们都傻眼了,看着这个瘦小的短发少女就这么跪在地上,缩成一团,一群大老爷们,你看我我看你。
随即,只能用传呼机联系‘夜色’的妈妈桑,听听她的意见,毕竟里面那位爷,脾气阴晴不定的,谁也不敢去打扰。
妈妈桑穿着红色尖嘴细高跟,披着一条藏族毛毡坎肩,浑身珠光宝气,一脸浓妆,腰身比极好,就这么婷婷走来。木子跪坐在那里。
保镖说了一下大概情况,妈妈桑愣了一下,又笑了起来,“这么有趣呢?还是个小姑娘,你抬头我看看……是你!”
木子抬起头,这张浓妆艳抹的脸极其熟悉,这不是!这不是今天被抢劫的女人吗!木子心里一喜,看来有望了!
可还没开始高兴,面前珠光宝气的女人过去就是一脚,鞋尖踢到木子的腰侧疼地她弯下了腰。
“老娘本来还想放你一马,你居然闹到这里来!给我揍!死死地揍!”妈妈桑一跺脚,咬牙说。
保镖们愣了一下试探地说:“她是学生,而且是被拐过来的,不太好吧!”
“弄死她!妈的!”妈妈桑气急败坏。
维可听到旁边人说的话,开门走了出来,就看到木子去而复返的跪坐在地上,好不可怜,他抬起头,看着一脸怨恨的女人笑了笑说:“上官木,能耐啊!欢姐可是出了名的脾气好,你怎么把她惹怒的?”
木子转过脸看着维可:“她被人抢劫了,我救回了她的钱包,然后被举报未成年发传单,失去了工作。”
维可:“好人好事啊!怎么会挨打?”
女人生气地又踢了木子一下:“老娘缺那几千块,几张卡吗?!用得着你个小丫头片子出头?!”
木子捂着脸,了解到了前因后果。
这个妈妈桑叫陈欢,以前是个坐台女,有个初恋,两人一个村的,相爱后,在一起了,陈欢脑子不行,初恋聪明,于是陈欢就卖i身赚钱,供养初恋读书,直到博士,进了私企,两人决定结婚。
可那天,陈欢坐台的事情被初恋和他的老板同事们当场撞破了。
初恋受不了,和陈欢分手了。
陈欢自暴自弃地继续在这里干下去,又过了六年,初恋觉得自己还是爱陈欢的,只要她找个正经工作,两人就再试试,可此时的陈欢已经是妈妈桑了,举足轻重,根本走不了,于是陈欢编了个谎言,两人就这么又在一起了。
陈欢白天假装在小公司里当财务,晚上继续在‘夜色’当妈妈桑。
小半年后,初恋求婚了。
两人今天约会的时候,小偷抢了陈欢的包,因为要录口供,陈欢也去了警局,本来录个口供笔录就可以离开,但陈欢的情况有些复杂,就耽误了。
警局的小警察,有个是初恋的大学朋友。
“今天入局的这个女人,好像你朋友圈里你女朋友的样子啊。”
“?”
“不过,应该不是,这个女人有前科,好像是哪个夜总会的妈妈桑。”
陈欢手指的戒指被扒下来了。
她在警局门口坐了很久。
久到天上开始飘雨。
久到‘夜色’的人来接她。
“上班了,欢姐。”
木子站了起来,长久的跪坐让她的小腿有些麻,她走过去看着陈欢,那是张浓妆艳抹的脸,但不能否认是一张好看的脸。
“如果有一天,一把刀往你的肚子里捅,我救不救你?”木子的眼神很认真。
陈欢:“不需要你救,我宁愿被捅死。”
木子:“我记住了,要是真有那么一天,如你所愿。”
木子看着被曲折故事惊呆了的维可,伸出手,那是一个乞讨的姿势,她的脸被亮黄的灯光打上了一层光影泯灭的圆晕,她黑色的衣袖的褶纹是雅黑色的,她抬眼看着维可,满是细小伤痕的手掌,度上了一层黄色的光,像是在接受阳光的馈赠,然后下一秒她就会挥挥手将向阳的温度转手传给别人。
这一瞬间,维可居然出现了幻觉,像是听到了教堂的钟声。
这个上官木,真是 ……有种令人忍不住亲近的迷人气质。
维可掏出皮夹,一张一张的往上放钱,到了第十张的时候,维可问:“明天早上,一起吃早饭?”
木子抬眼。
维可眨了眨眼睛:“给你机会占我便宜。”
木子拿走一张钞票,揣进兜里,然后把剩余九张,折叠好,轻轻拉开少年的白色短袖,把钱丢进去。
看了维可,一眼。
维可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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