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3 / 4)
十大寿,头发已然全白,脸色红润,拄了根龙头拐杖,由伴着他将近半个世纪的副手蒋建志搀扶着,由木头楼梯上下来。
陈拓急忙上前,脱了手上的皮手套,与蒋建志一左一右,态度谦恭,弯着腰,扶着陈高鹏,“爸,今儿个看着气色真是不错。”
人老了,便显着慈祥,陈高鹏笑得好似一尊弥勒佛,在陈拓头上按了按,“还是老二贴心,建民和建词,还没见着人影呢。”
陈拓心中揣着事,一会儿吃完饭,照例陈高鹏是要留下陈建民议事,他的时间不多,四下里看了看,又看了眼蒋建志,终是下了决心。
“爸,中山大厦那个工程,我手头紧,同大哥挪了三百万,眼下大哥那边财务吃紧,我挪了留沙那块地儿的钱,先给了大哥,可这样一来,中山大厦的窟窿便有点堵不上了,您看,能不能再让集团公司给投点钱。”
集团公司指得就是“高鹏实业”,因着这两字是老爷子的名讳,私下里大家说起“高鹏实业”的时候,为了避讳,就拿集团公司给替代了。
陈高鹏听完,呵呵一笑,并不当场给出答案,蒋建志冲着陈拓弯了弯腰,他打小便被送到陈家训练,遵循的还是旧时的礼制,说话不看主人家的眼睛。
“二少爷,明天我去公司盘一下账,后儿个给您答复。”
………………
陈拓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陈建民给的还款时间迫在眉睫,老爷子又一副袖手旁观的模样,中山大厦这块工程牵动了几路人马,如果不能趁热吃下去,怕是要一头撞死在这块豆腐上了。
陈拓还想再说些什么,管家通报的声音却在院子里想起,门口陈高鹏童心大发挂上的风铃“叮咚”作响,陈建词的身影出现在门外。
陈建词是陈高鹏最小的儿子,比陈拓小了三岁,幺儿向来受尽父母宠爱,陈建词自然也不例外,从小鲜衣怒马,是西宁城里出了名的潇洒公子。
二月的天气,透着骨头缝里的春凉,陈建词却只穿了一条粗毛线的开衫,下面配一条浅蓝色牛仔裤。
陈高鹏看得直皱眉,拿拐杖敲地板,“三儿,一个月就回一次家,就不能穿得体面些?”
陈建词几步上前,从陈拓手里接过老爷子的胳膊,陪着笑脸打哈哈,“爸,您在家里呆久了不知道,眼下就流行这种打扮,你看香港几个当红明星,都是这么穿得。”
陈高鹏说不过小儿子,叹气之余有些宠溺地看着他,一个月不见,小儿子竟然胖了些,陈建词独自一人住在城东的一套五十多平方米的小公寓里,陈高鹏嘴上不说,心里是赞许的,他是从五六十年代走过来的人,勤俭节约是刻在骨子里的烙印,三个儿子,他一向不允许他们铺张浪费,有一回,陈建民去了一趟拉斯维加斯,被他知道,当场便让蒋建志削了他的股份。
自那以后,陈建民老实做人,同赖明莉举案齐眉,下班准点回家吃饭,上班认真做事,再没生出花花肠子来。
陈高鹏心中满意,不止一次和蒋建志闲聊,说起三个儿子,老大有担当,老二老好人,老三心无城府,他说自己就算此刻闭了眼,也可以安心入黄土了。
正说话间,门口通报声再次响起,正是陈建民,带着赖明莉,还有一双儿女,到了。
陈向珊和陈向荣争相恐后地跑向陈高鹏,一左一右,将陈高鹏团团围住,嘴甜的好似涂了蜜糖,“爷爷,爷爷”地叫个不停。
陈高鹏笑得合不拢嘴,都说隔代亲,他这一双孙子孙女,简直就是他的心头宠,掌上明珠,回回见了,都有礼物。
蒋建志去陈高鹏的书房,拿了三只长长的笔盒子,陈高鹏接在手里,给陈向珊和陈向荣一人分了一盒。
“向珊快念初中了,向荣也要升四年级了,爷爷让人去德国买了三支派克金笔,你们放在铅笔盒里,写作文的时候可以拿来用。”
手上还剩下一只,陈高鹏递给站在一旁低眉顺眼两手合拢放在身前的陈拓,“这支给文殊,下回来吃饭,把文殊带来吧。”
陈拓抬眼,惊讶之情溢于言表,陈高鹏在陈建词的搀扶下往餐桌方向走,蒋建志留在后面,垂着手,垂着眉眼,微微倾身,向着陈拓,态度不卑不亢,并没有刻意控制音量。
“二少爷,老爷只说了文殊一人可同来,并不包含其他人。”
陈拓微微额首,“蒋叔,我领会的。”
家族中的异类(二)……
晚饭吃完后,陈高鹏照例留下陈建民,陈拓和陈建词先走,两人在门口告别。
兄弟两个只差了三岁,却因为不是从小一块儿长大的缘故,一向不亲厚。
两人在门口站了会儿,淡黄色的月亮蒙了一层蓝蓝的荧光,身后的老宅子隐在一片漆黑里,院门口的廊檐下,两只红灯笼发出微弱的红色的光线,陈拓不作声,倒是陈建词忍不住,他从小不愿称呼陈拓,小时候能用“喂”替代,长大了却直接省略主语,他说:“我听浩男哥说,你这两天要凑三百万还给大哥,我手上还有两百万不到,你要是需要,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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