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九十二章 南云青龙大阵(2 / 2)
子当狗!
其实给林云风,他也是当狗。
但这不一样。
虽然都是狗,但林云风给的狗粮多,而起还好吃!
当圣子的狗,只能啃到圣子给他的骨头,尝一尝味道。实际上,他是吃不到肉的。
而当林云风的狗,鸡腿、螃蟹、排骨、牛肉,他可以说是随便吃,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这个情况下,傻子都知道给林云风当狗,要比给圣子当狗好!
既然都是狗,那自然是谁给的待遇好,就给谁当狗了。
至于说忠诚?
快去特马的吧,忠诚又不可以当饭吃。
只有傻狗才会想不开的忠诚。
忠诚这是主人忽悠狗的,只有傻狗才会信。
这郑欢这样聪明的人,他才不会信这种话呢。
一开始他想着背叛林云风,就是担心林云风没前途,跟着林云风是死路一条。所以,他才想背叛林云风。
现在既然跟着林云风有前途,那他自然会对林云风无比忠诚。
既然都是当狗,这自然是谁给的肉多,那就当谁的狗了。
“还是当林少的狗好。”
“否则我怎么有机会独镇一方?”
“真是做人太累了,不如做狗。”
“以后我一定要做林少麾下最忠诚的狗,让林少信任我。”
“让他提升我的实力,并奖励我仙器。”
“汪汪汪!”
站在这大阵上,郑欢兴奋的学着狗叫。
给林云风当狗,真是太爽了。
此刻,他便是南云仙宗说一不二的门主。因为林云风不管事,所以林云风不在时。
他就是南云仙宗的。
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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