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七章 征服(1 / 2)
蓝的天,白的云,青的草,红的马,身着鞑靼窄袖外袍的美人,飞扬的乌发,如雪的肌肤,修长柳眉下熠熠生光的双眼,还有认真驯马时倔强抿起的嫣唇……
这一切都在所有围观之人的眼中勾勒出一副极具冲击力的画面,已不是用美丑可以形容,令人打动震撼的,是她骨子里的桀骜和不屈,虽与野马比起来她太过精致纤弱,可是他们在相搏时散发出的气势却是势均力敌。
陆衡早已经看的痴了。
思勤也微微眯起双眼,神色惊艳。
阿娜日咬着下唇,想不到驯个马这个狐媚子都有本事勾引人!她现在只想最好这个狐狸精跌下来,被野马踩个骨断筋折才好呢。
可阿娜日的希望注定是要落空的。
秦宜宁紧紧的拽着缰绳,抱紧马鞍,双腿夹紧俯身牢牢地贴在马背上,丝毫不惧红马的彪悍,她曾经与野马打过交道,也曾骑过野马群的头马,虽然后来分别时,头马不想跟着她走,可到底她对这些野生又有灵性的动物骨子里透着一些喜爱和尊重,驯服它们的办法自然也有。
秦宜宁打定主意绝不服输,野马也是个左犟的脾气,一人一马僵持不下之际,红马看甩不掉她,竟长嘶一声,带着她狂奔起来。
秦宜宁被它跑的猝不及防闪了一下,引得围观之人惊呼出声,可她反应极快,立即端正了姿势,索性就陪着这野性难寻的马绕着圈子风驰电掣起来。
她伏地身子,专心稳住自己,尝试控马,长发在脑后飞扬,眨眼就在木栅圈成的跑马场中跑了一圈,所过之处带起一阵疾风,周围的人都看不清她的表情,人就眨眼跑远了。
如此速度,可比刚才阿娜日与人赛马时候要快的多。
毕竟刚才那些汉子是在陪伴可汗赛马,输赢不轮,为的是让可汗开心。
可现在秦宜宁是在驯马,最紧要的是让马儿跑的顺心。
两相比较,谁更真实,谁的骑术更精湛,已经不言而喻。
其实早在阿娜日选了一匹野马给秦宜宁希望她最好摔死了事开始,于骑术上阿娜日就已经输了。
阿娜日手中的马鞭紧握着,咬牙切齿的看着在她面前跑过了数圈的那个人,差点咬碎满口银牙。
秦宜宁这厢却是感觉到了红马的屈服,速度上不但降了下来,不在横冲直撞,红马还肯听她的指挥了。
纵着红马跑了十几圈后,秦宜宁尝试到人群跟前时勒停它。红马竟真长嘶了一声停下了步子。
众人“哇”的一声惊叹,已有许多小伙子看着秦宜宁的眼中满是膜拜和爱慕。
秦宜宁端坐马上,笑望着阿娜日,“可汗,现在可以比试了。”
还比什么?
人家是从驯马开始的,且刚才已经将精湛的骑术发挥的淋漓尽致,让人叹为观止了,这个时候还比,万一输了岂不是丢人丢大了?
阿娜日哼了一声,仰着下巴道:“懒得与你比。”说着便走向了思勤。
秦宜宁眨了眨眼,笑容很是温和,就像是在纵容一个不懂事的孩子。
“好吧。那便不比了。”她利落的翻身下马,将缰绳递还给刚才牵着马给她的汉子。
谁知那匹马竟打了个响鼻,将大脑袋凑过来拱了拱秦宜宁的脸,还用大脸去磨蹭秦宜宁的脖子,亲昵的模样简直让人无法想象这个撒娇的家伙就是刚才那个想将人摔死的霸王。
那汉子也是个直爽的性子,见状笑了,用蹩脚的大周话,断断续续,南腔北调的道:“马,泥的。”
秦宜宁笑着道:“多谢你刚才肯借给我。”
“不不,马,西荒泥,泥熏服踏,马,归泥!”
人群里便有大周话说的好些的,热心的帮秦宜宁翻译:“姑娘,桑达的意思是这匹马是你的了,你驯服了它,它喜欢你,马就该归你。”
秦宜宁连忙道:“这可使不得,这匹马本来就是借给我的。”
“姑娘你不知道,这马本来就是桑达捡来的,他驯了三个月,那匹马才肯让他骑,你却不过片刻就将它驯服了,我们草原上人也讲究缘分的,姑娘与这匹马明显更有缘分。”
周围其余的牧民们也都笑着点头,淳朴的笑脸很是真诚,好像大家都一同忘记阿娜日是如何刁难她的。
所以说这就是百姓们的可爱。他们淳朴善良,不会用坏心思去揣摩别人,也爽朗的不会违背族中的传统。
秦宜宁心里是很想收下来的。
她肯定不会永远都留在这里,她不能成为旁人掣肘父亲和逄枭的工具。所以与其坐以待毙,还不如主动出击,所以拥有一匹马,逃走的成功几率就要大上很多。
只是身为阶下囚,即便现在她将马收下,阿娜日碍于面子不好当面夺走,回头也会使用各种手段让她不能拥有这匹马。
阿娜日是可汗,当然不能直接夺走她的东西,所以最好的办法,应该是让这匹马死去。
她要一匹死马肯定是没用的。
思及此,秦宜宁笑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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