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1 / 3)
“你师父打你是为你好,哪有不吃苦就能学到本事的?”她指了指台上那咿咿呀呀唱着戏的旦角。
“瞧见没,你看他多风光,可他背后吃的苦比你多多了。”
他顺着她指的一看,只见台上灯影交织,花团锦簇,那旦角风华绝代,婀娜生姿,顿时有些痴了。
“他是谁?”
“他?他是杜丽娘,这一出是《游园惊梦》,沈姨最爱看《牡丹亭》了,所以我也爱看,沈姨最喜欢杜丽娘了,所以我也喜欢。”
他听得一知半解,只知道:“你最喜欢杜丽娘?”
“是啊。”
“那我也要当杜丽娘。”
萧瑜又是一笑,走到他面前上下打量他,她个头高,足足比他高出一个头来。
“模样倒是够了,可是得再练练。”
“我会练!”
他抬头,直勾勾看着她,这样坚定的冲动,自己也不知道从何而来。
她也不当回事,只随口道:“成啊,那你可要记住了,十年功夫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等你唱成角儿了,我去给你捧场。”
最后,他还是被萧瑜吩咐小四子送回了戏班子,因为除此之外,他别无去处。
只不过萧瑜跟班主嘱咐了善待他,所以他这次偷跑回去并没有受惩罚,班主反而笑容满面的夸他,说他有福气,被贵人相中了。
彼时他根本不知道所谓的贵人是谁,他怀里只有一方雪白的手帕,因为他临走时眼巴眼望盯着那盘豌豆黄,她随手拿起手帕全包了给他。
那手帕上写着四个字:怀瑜握瑾。
这是他后来找认识字的先生偷偷问的。
他这才知道,她叫萧瑜,是萧府二小姐,和他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他给自己取名叫梁瑾,此后终他一生,他所做的全部努力,就是一步步的,走向她。
从那天起,他不再活得没有希望,他不再如同行尸走肉没有目的,他练声,他压腿,他上妆,他亮相,全都是为了她,为了遇见她。
人生在世就活着个念想。
他要一直唱下去,唱出名,唱成角儿,唱到有一天,他在台上赢得满堂喝彩,灯火流转间,她在台下拍手叫一声好。
“萧二小姐有赏,大洋三百,白玉扳指一枚——”
我等这一刻,已经等了许多年。
转眼经年,往事如烟,迷离双眼。
面前的一碗面,已经彻底凉了。
梁瑾定了定心神,拿起筷子,大口大口的吃光了面条,好像当年一样。
白日里那场轰动京城的婚礼,他躲在人群中,全看见了。
她有了好的归宿,他该祝福。
她嫁了指腹为婚的良人,她今夜洞房花烛,她在旁人怀里婉转承欢,而后琴瑟和鸣,子孙满堂,从此他们彼此陌路,再不相干。
他只要一想到,一想到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他忍下了涌上双眼的酸楚湿润,掏出几枚铜板放在桌子上,起身离开了。
他该走了,离开京城,天大地大,去一个再也没有她的地方。
今晚没有月亮,夜黑风高,他紧了紧肩上的包袱,踉跄着往前走。
一辆车子停在了路边,车里下来了几个人,往这边走了过来,他也毫不在意,仍是低着头走自己的。
那几个人却没有和他擦肩而过,而是直奔他冲了过来。
“你们干什么?”
梁瑾猝不及防间被人捉住,来人一声不发,上来就拿布堵住了他的嘴巴,七手八脚绑住了他的四肢,蒙上了他的眼睛,任凭他挣扎不休,直接把他塞进车里,车子碰的一声关上车门,扬长而去。
整个过程不超过三分钟,不远处正在收面摊子老伯围观了这一幕,吓得魂飞魄散,一边大喊“强盗杀人啦!”一边吓得连滚带爬的跑了,连面摊子也顾不得要了。
阿绣回到家时,天早就黑了,这段日子她每天回来的都是这么晚。
德英女中是光绪二十四年,霍家以霍老夫人的名义创办的,专以收受女子念书的中学。课程采取西式教育方法,重视外文,实科,术科,又兼采中式特点,教授国学、女红,同时开设音乐、美术、体育、手工等十数门课程,课业繁重,五花八门。
在此之前,阿绣仅仅是识字而已,即使经过了家教老师大半个月的补习,她仍是差得很远。每天上课时,她两眼一抹黑,书看不懂,课听不懂,只能在课下独自一个人偷偷抹泪。
全班一共二十二个女学生,她是半路插进班级里的,非常突兀。刚开始,班上的女生会围着她打听她的情况,她老老实实都交代了,自己来自苏州小镇,父母双亡,被好心人资助来这里上学
久而久之,同学都疏远了她,她后来才知道,这个班级里的所有女孩子家中非富即贵,只有她一个出身平民。
但是也有例外,坐在她旁边的钱亚萍会主动和她说话,钱亚萍特别开心的告诉她,她
↑返回顶部↑